記者 吳亭儀 張嘉蓁 採訪報導
外送員車禍事件層出不窮,勞動部日前確認外送員與美食平台間為僱傭關係,與美食外送平台聲稱的承攬關係,工作內容與基本保障其實有大大的不同。
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劉政彥科長表示,承攬跟雇傭最主要差別在於企業對於所使用的勞工,是否有盡到指揮監督的責任。相較起承攬契約,業主對於承攬的工作者,無法對於工作者的工作方式,給予明確的要求。
在僱傭關係下,業者除了可以規範工作內容、時數之外,還必須提供外送員勞健保等保障;相反的承攬關係,平台業者並沒有幫外送員投保的義務,完全是外送員自負盈虧。對於許多人來說,外送員的工作機動、彈性,是不少年輕人賺外快的最愛,但是保險業者眼中,在大街小巷穿梭的外送工作,其實是個高風險的工作,除了勞保的基本保障外,應該還需要增加其他險種的規劃,來加強保障。
在關係確立後,勞動部職安署近日已發布了外送作業安全指引2.0,要求外送平台應該要有合理的派單機制、提供反光背心等安全設備、以及除了勞健保外,還需要增加外送員團體傷害險以及實支實付的醫療險,以提供外送員足夠的行車保障。然而不可諱言的,外送員的確屬於高風險工作,因此無論是兼差或是正職,外送員必須提高風險意識,確保行車安全。